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桂林电子科技大学廉政书画、摄影作品比赛实施方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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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6-6-10 13:54:25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正序浏览 |阅读模式
桂林电子科技大学
廉政书画、摄影作品比赛实施方案
一、比赛组织单位
党委宣传部、艺术与设计学院
二、参赛对象
我校在职、离退休教职员工和在校学生
三、参赛作品形式
书画摄影类,包括硬笔书法、软笔书法、绘画作品和摄影作品等。
四、表彰奖励
大赛设一等奖 3名,二等奖  7名,三等奖  10名,并颁发奖状和奖金
(获一、二等奖作品将选送至全区教育系统廉政文化作品大赛参赛)
五、作品提交方式及时间
1、提交时间:6月  26日之前
2、作品提交:
书画类:艺术与设计学院团委办公室(花江校区 14教  312室)
摄影类:发送至  176456373@qq.com
3、联系人:
书画类:艺术与设计学院  肖老师    2290407
摄影类:党委宣传部  吴老师    2290031
六、参赛作品及报送具体要求
1. 绘画作品:国画、油画、版画、水彩/水粉画(丙烯画)等,尺寸
均不超过对开(约 1325px×1900px)。漫画作品为 16K 大小。
2. 书法作品: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(1725px×3450px)。
3. 摄影作品:单张照和组照(每组不超过  4 幅,需标明顺序号)尺
寸均为 14 寸(约  762px×889px);除影调处理外,不得利用电脑和暗房技术擅改影像原貌。摄影作品需同时报送电子文件,并附送作品拍摄过程的相关技术介绍。
作品报送要求:书画摄影类不用装裱。绘画、书法作品需注明作者姓
名、所在单位、组别、联系电话、作品的名称和品种、尺寸大小(长×宽
×高)、创作时间;可写在作品背面,也可附另纸注明。版画作品按惯例
需在画面四周留出空白并署名。各类书画类、摄影类作品需将作品分别送
交到艺术与设计学院、党委宣传部,并同时以光盘形式报送电子版或作品
照片。以上各类别参赛作品原则上不予退还,请作者自留底稿。组委会对
获奖节目和作品有权在相关活动和资料中使用(包括印制光盘、编辑画册
或用于展览、宣传等),不支付作者稿酬,作者享有署名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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